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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最根本的一些问题

1.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遗嘱。 如果你没有遗嘱来表达你自己对于自己财产分配的意愿, 在你过世后, 各种条例,先前案例或者和政府法规将会来决定你的遗产的分配。 这被 称为“无遗嘱身故”。 如果你想对你的遗产有自己的安排和支配,你必须有一个有效的 遗嘱。

2. 如果您草拟一份后继的遗嘱,新遗嘱必须包含标准条文--废除旧遗嘱或使先前的遗嘱失 效。

3. 一个人可以通过全部手写的方式来撰写一个有效的遗嘱 ,注明日期并签名,不需要证人 见证,这被称为“亲笔遗嘱”。我们不建议你这么做,除非是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,你面 临死亡,别无他选,否则最好不要这么做。 因为这类遗嘱很难完全符合必要的法律要 求,而有被推翻的可能。

4. 一个人可以拟定一份新的遗嘱,对遗产的分配做很大的改变,而无需告诉任何人。在 离婚协议中,离婚夫妇可以作出任何他们希望的有关遗产分配的条款。但就他们的遗 嘱而言,任何一方可以改变遗嘱,而无需让对方知道。

5. 你的婚姻配偶去世时,如果他/她有一个有效的遗嘱,你可以选择得到家庭净资产的平 均份额,或者根据你的去世的配偶的遗嘱分配,取得你在遗嘱中被给予的份额。如果 你的婚姻配偶去世时没有一个有效的遗嘱,你可以选择得到家庭净资产的平均份额, 或者根据“无遗嘱身故”的相关法规,获得你该有的份额。

6. “无遗嘱身故”适用有婚姻关系的配偶。即使他/她没有遗嘱,因为这种关系另一方也具 有继承权。

7. 对于财产,你可以以多种不同的方式与其他人共同拥有。最常见的是联名财产(JOINTTENANTS)或共有财产(TENANTS-IN-COMMON)。 联名财产规定,一方当事人去世时, 存活的一方自动成为财产的唯一所有人。共有财产不同,其中一方去世时,他/她生前 拥有的利益比例,将进入去世一方的遗产进行分配。。 例如,如果双方各自持有该财 产的 50%权益,一方当事人死亡,死亡一方的 50%的权益成为他/她的遗产的一部分。

8. 在遗嘱中要非常清楚地表明当事人的意图。撰写遗嘱时, 应该考虑到当事人身故后遗 产将会如何被安排处置。 撰写遗嘱时要切记,除非你将一切表达得非常清楚,否则遗 产处理时可能会有纠纷甚至诉讼。

9. 信托(TRUST)有时可以是一个有用的工具,来协助您处理您的遗产。

10. 配偶一方在另一方过世后可能有资格获得一定的政府福利。 11. 双方离婚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时,在婚姻中任何一方因为第三方遗嘱受益人身份获得的 物品不成为双方家庭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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